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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你也爱我第2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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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世豪门千金欧阳智熏眼瞎看上凤凰渣男后,丢了家产,害死了父母兄长,被毁了容貌沦为乞丐,最后还把自己小命搭上。重生归来,她誓要重新做人,渣男,绿茶闺蜜,一个也别想跑!和她斗?自带异能空间和前世记忆,还收拾不了你们了?她欧阳智熏这一世定要重写历史,让一切变得美好。 前一世欧阳智熏说:“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我就变成什么样的女孩子!” 刘辉说:“你变成什么样我都恶心!” 这一世刘辉 豪门重生复仇首席千金

——文艺版——一朝穿越由屏幕那边,走到这边只为与你相遇开启一段新的旅程——直白版——白沫只因一时手残穿越到了恋与市女主?不存在的!且看我智斗女主抢得四个野男人走上人生巅峰——周棋洛:薯片小姐~所以……你是选择吃薯片呢……(笑)还是……吃我呢~许墨:我听安娜说,你喜欢会做饭的男人(笑)那么,沫沫,今天晚上,我下面给你吃,好不好白起:都说了不要熬夜,为什么不听,既然你这么喜欢熬夜,那今天晚上我让你熬个够(抗走)李泽言:……白痴,(壁咚)你这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吗?……幼稚,那我就证明给你看好了?文笔渣文笔渣文笔渣?不喜勿喷?只为嫖老公,故事内容虚构 『恋与制作人』论女强人养夫之路

某男:“女人太聪明了可不好。”  某女邪笑:“天赋这种东西,不是你我能控制的。”  这一朝穿越,成了战败国的和亲公主,和亲就和亲吧,不是特工杀手,照样能开挂,建情报网,斗小三,女扮男装闯军营,立军功,在三国之间夹缝求生,呵,你以为这样就完了么?错!她至少还要拐个帝王回现代才罢休。  发布会上,某男一身紫色华服,声音入跨过时空的尽头传来:  “朕的皇后,这次,可是你食言了。” 绝世狂妃高冷王爷滚过来

北宋年间,青年少侠展昭与中年县令包拯结识,在天长县联手侦破奇案,捉拿凶手,还世道朗朗乾坤的故事。少侠展昭行走江湖,根据朝廷悬赏,捉拿要犯,一日斩杀三名大盗贼首,前去天长县领赏时候,正好遇到刚到天长县上任的县令包拯。近段时间,天长县官吏被杀,百姓失踪多人,闹得人心惶惶。展昭在包拯的请求下,协同破案,追查案件真相,寻找这一系列凶案背后的黑手。 侠探展昭

云笈是高高在上的青云国六公主,出身高贵,天赋了得,两百年骄纵无度、横行霸道,只有过一个堪称仇敌的对手。此人乃敌国少主,世人赞他俊美强大气度不凡,云笈听了冷笑一声,道是此人唯有三个特点:狠、贱、作。云笈想要什么,他抢。云笈喜欢什么,他夺。就连云笈定下婚约,他每每见到那未婚夫,也定然冷嘲热讽,大打出手也不是没有过。全仙域都知云笈和萧褚辛水火不容,王不见王。后来云笈被围堵在逆仙台,众叛亲离,自知无路可逃。她浑身浴血,万念俱灰,只觉苟活无趣。远远看见萧褚辛破风而来,恍然想:难道这厮是专程来看我不痛快?扔下手中剑,心道,这回他恐怕看不着了。云笈坠下逆仙台,侥幸回到百年前。彼时云笈还是被捧在掌心的小公主。正值上元夜,她在夜宴中惊醒,见亲友在侧有说有笑,刀剑相向的前尘往事如经年大梦。云笈愈想愈烦闷,乘车离宴,道是透透气。然后傻眼了。长灯如昼,笙歌喧嚣,那俊美强大气度不凡的少主大人,此时蜷在街边樊笼里,满身赃淤,奄奄一息,竟不过是供贵人观赏戏耍的半妖少年。云笈目瞪口呆,怔愣良久,满腔惊疑化作一声嗤笑。萧褚辛啊萧褚辛,枉你过去踩在我头上作威作福,如今也被我抓住短处。她跳下马车,跋涉人群,在少年警惕受惊的目光中,万般嫌弃地对他伸出手:“喂,你。要不要跟我走?”-云笈殒命逆仙台那日,褚辛目眦欲裂,众目睽睽下露出半妖本相,将自己燃成一团火。再世重来,他不晓前尘往事,依旧是那个目不识丁、嗜血残暴的怪物。都说这低贱半妖攒了八辈子福运,竟能得六公主青眼。但他知道云笈顽劣嚣张,一时冲动将他买下,每日最大的用处不过是放在身旁看他笑话。他收起獠牙,温养羽毛,只待时机一到,要亲手掐断云笈的脖颈。……可为何那少女勾勾手指,他便忍不住靠近?【高傲小仙鹤x阴险黑心莲】1、bg,本质双向救赎;2、不是传统修仙,私设如山,逻辑为剧情服务,白话很多。*等级设定化用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:“天有九重,一为月天,二辰星,三太白,四日,五荧惑,六岁星,七镇星,八恒星,九左旋天。”【预收《白月光选择了怪物邪神》↓】    明宵一生做尽好事,死后方知自己是话本中的背景板女配,存在的唯一意义是被男主灭门后在他怀中死去,使他此生难忘。    明宵旁观男主踩着她的骸骨平步青云,假惺惺将她奉为白月光。她的恶念与恨意不可遏制,发誓若有来生,必复仇雪恨。    可事实是,她埋骨于雪野。  等不到黑白无常带她转世,却等来一个瘦弱少年。    那日风雪甚重,明宵坐在碑上,看着高大清瘦的少年佝偻腰背,踉跄着踏雪而来……然后徒手刨开她的坟茔。  自那起,少年白天在明宵墓碑后头睡觉,晚上温养她的骸骨。    直至重塑明宵的肉躯,带她重返人间。    死而复生的明宵与少年面面相觑。  明宵问少年从哪来到哪去,他一问三不知,只一言不发跟在明宵身后。    “不要跟着我。”明宵说。  少年慌张着红了眼,好像无主小兽。  明宵:“……好吧,你叫什么名字?”    少年拿着树枝,歪歪扭扭在雪地写下“厌无”二字。    -  明宵隐姓埋名斩妖除魔,等待反杀男主的时刻。  厌无跟在她身后,吃得少,脾气好,很乖很听话。    直至某次遇险,厌无误以为明宵身死,无数黢黑触足在他身后蔓延,无差别将妖魔与敌人吞噬。    明宵这才发现,他是书中的最终反派,嗜杀戮、性残暴,本该死于男主之手的怪物邪神。    看见明宵,伫立于尸骸之上的怪物回过神来,收起肮脏触足,变回少年模样,慌张无措地擦净嘴角血渍:“宵宵……”    “吃饱了吗?”明宵小心翼翼问,“要不,再来点?”    “……”    -  “我是本不该存于世的邪神。”  “在我至黑至暗的将死时刻,有人以微弱的信仰维系我的神格,使我不至湮没于虚无。”    “我于黑暗中窥视,知晓爱她的人有许多,我是最低贱黯淡的那一个。”    “可是后来,他们唾弃她、轻贱她,将她践踏于泥尘。待她身死,却怀念她的好,以至尊贵的称号装饰她、至华美的珠玉祭奠她。”    “他们将她奉为天上月与不可说。”    “而我。”  “我希望她继续活下去。” 把宿敌捡回家以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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